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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慈善捐赠有了专项奖励、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将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1:24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民政部20日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中明确指出,设立“中华慈善奖”和“中华慈善特别奖”,以表彰和鼓励个人和机构共襄善举。

  纲要指出,民政部设立中华慈善奖,定期评比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
项目。另外,还将根据需要设立中华慈善特别奖,表彰为公益慈善事业做出特殊贡献并在社会上具有深刻影响的个人。

  纲要要求,地方各级要建立健全表彰奖励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本行政区域内的表彰活动,形成表彰制度;县、市表彰活动可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制度。鼓励民间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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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将完善

  据新华社电 民政部20日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纲要指出,推动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的前进,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是未来五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纲要强调,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关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为公益事业捐赠财产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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