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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鸳鸯相约殉情男子幸存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1:33 新晚报

  据新华社桂林电(记者 陈瑞华)一对男女青年非法同居并生下一女孩,在他们去补办结婚手续时却遭到了女方家人的坚决反对。两人因此相约殉情,但未婚夫殉情未死。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幸存者”未婚夫罗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附带民事赔偿8.5万余元。

  阿兰(化名)是广西人,2001年在深圳打工时与广东农民罗然相识。两人很快确立
恋爱关系并租房同居。2002年7月,阿兰生下一女儿。2003年两人商议办理结婚手续。于是,他们回到了阿兰家。但阿兰的父母却要罗然做上门女婿,罗然不同意。最后,阿兰的父母坚决反对这门婚事。

  2003年6月16日,罗然约阿兰到村后山上谈心。罗然说:“与其这样,还不如我们两人同归于尽算了。”阿兰表示同意,罗然用双手掐住阿兰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又用小刀刺其太阳穴一刀。之后,罗然开始实施自杀,用刀戳了自己的太阳穴、颈部各一刀,又在自己的手脚上割了几刀,直到昏迷过去,但最后却没有死。醒来后乘车逃回了广东。

  法院经审理认为,罗然将阿兰掐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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