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修正计划生育条例 生育时间间隔有望被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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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4:55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 昨日,甘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如获通过,生育时间间隔规定将被取消,再婚未育一方的生育条件将被放宽。 我省对人口生育间隔年限曾先后规定为5年和4年。对此,省人口委主任刘维忠表示,现在我省的人口出生率已达到了较低生育水平,取消生育间隔已具备条件。在《草案》中
修正案草案还增加了一条规定,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两个女孩后采取绝育措施并领取《二女结扎户父母光荣证》的,其子女在省内大学录取时文化课总分适当加分。 记者陈永君 来源:西部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