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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兰州市长张玉舜受贿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5:15 重庆晨报

  本报讯 据兰州晨报22日消息11月21日,甘肃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和媒体关注的兰州市原市长张玉舜受贿一案进行了宣判,由于张玉舜身体状况极差,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专程赶到省城一看守所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张玉舜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2005年8月25日,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定西市公开开庭审理了张玉舜受贿一案。公
诉机关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认为,张玉舜在担任兰州市副市长、市长及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35万元,美金6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起诉书中起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张玉舜在被纪检部门“双规”后,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案发后退清了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根据本案的事实,被告人的主观性及社会危害,退赃和悔罪等具体情节,可予以从轻判决。法院最终判决张玉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追缴的赃款人民币84.669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当日宣判后,张玉舜表示自己的一些自首和立功情节没有被采纳,是否上诉要经过考虑后再决定。同时提出自己目前身体极差,希望能够保外就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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