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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女乡长边拜佛边敛财,一审被判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7:03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表面看来,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原乡长樊淑玲是个“忠实”的佛教徒:在办公室烧香拜佛,大小“符”不离身,但佛不会眷顾贪婪的人,因为两年内疯狂索贿受贿85万元,昨天下午,46岁的樊淑玲在看守所等来了一审结果,二七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财产2万元,并依法没收85万元赃款。

  办公室内烧香拜佛

  樊淑玲,1959年出生,大专文化,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原乡长(正科级)、乡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区党代会代表。

  据了解,这位女乡长非常迷信。今年7月5日,侦查机关将樊淑玲抓获后,在对樊家依法搜查时,竟发现其随身携带的包中,大大小小的“平安符”充斥其内。而樊的办公桌上,赫然摆着“天令”。据工作人员讲,樊经常在家中和办公室内烧香拜佛,祈求自己升官发财,荣华富贵,平安一生。

  以收“税费”为名索贿

  今年10月17日,二七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检察院指控说,2003年春节前后,樊淑玲利用职务之便,在管城回族区南曹乡政府东旭花园1号家属楼施工过程中,以收缴管理费和税金的名义,向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马某索要人民币20万元。

  2003年春节前后,樊淑玲在南曹乡政府东旭花园3号家属楼施工过程中,以“孩子出国上学需要钱”为名,向施工单位林州九建负责人索要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判决书说,2003年至2004年10月,在管城六中基建工程、南曹乡政府礼堂工程及南曹乡教师家属楼工程的承建和施工过程中,樊淑玲先后收受管城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张某、项目部经理王某所送现金共21万元。

  去年5月,在南曹乡政府礼堂工程施工过程中,樊以“要去旅游”为名,向承建该工程的管城建筑公司经理张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去年6月,樊再次向张某索要10万元。

  提拔下属收“感谢费”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03年八九月份,樊淑玲驱车到航海路,在车内“约见”南曹乡一位副乡长,收受“感谢费”人民币1万元。而原因是行贿者由乡长助理被提拔为副乡长,而其儿子也被安排了工作。(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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