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者相约殉情未婚夫幸存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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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7:0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省财政厅惟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报纸发布媒体 据新华社桂林11月21日电(记者陈瑞华)一对男女青年非法同居并生下一女孩,在他们去补办结婚手续时却遭到了女方家人的坚决反对。两人因此相约殉情,但未婚夫殉情未死。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幸存者”未婚夫罗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附带民事赔偿8.5万余元。
阿兰(化名)是广西全州县石塘镇人,2001年在深圳打工时与现年26岁的广东省龙川县农民罗然相识。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并租房同居。2002年7月,阿兰生下一女儿。2003年女儿快满周岁时,两人商议应该办理结婚手续。于是,他们回到了全州县阿兰的家。但阿兰父母坚决反对这门婚事。 2003年6月16日,上午9时许,罗然约阿兰到村后山上的一座庙里谈心。阿兰说:“父母不同意我们的婚事,我们还是分手吧。”罗然说:“与其这样,还不如我们两人同归于尽算了。”阿兰说:“好啊。”随后,罗然用双手掐住阿兰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后又用随身携带的小刀戳了她的太阳穴一刀。之后,罗然用刀戳了自己的太阳穴、颈部各一刀,又在自己的手脚上割了几刀,直到昏迷过去,但最后却没有死。 2005年5月26日,罗然在广东省惠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