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2497万农民可享“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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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7:4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没想到交10元钱起了这么大作用。”前不久,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彭金珠,因患尿毒症需做换肾手术。经过审核,他获得了5000元最高限额补偿。从明年起,我省43个县市区的2497万农村居民可像彭金珠一样享受到“医保”。 到2010年覆盖全省昨日,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
明年新增29个试点县市区经省政府同意,已确定浏阳市等29个县市区为明年我省新增试点单位。届时,43个试点县市区覆盖的农业人口要达2497万,农民总体参合率要达70%以上。29个新增试点县市区新农合制度要在明年1月1日启动运行,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年每人不低于10元,就能享受新农合基金看病补助。 财政补偿增加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参合农民的补偿由原来的每年人均10元增加到20元,要求地方财政要增加到2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然保持不变。省政府决定,我省地方财政增加的10元从明年起执行,一年到位。 补助大病项目范围扩大省卫生厅厅长刘家望表示,从明年开始,为扩大受益面,还要把参合人群中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血吸虫病的住院治疗、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特殊慢性疾病等,纳入大病统筹的补偿范围。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人王兵介绍,特殊慢性疾病主要指的是那些需要长期治疗、费用高、不方便长期住院的疾病,如癌症、尿毒症和偏瘫等。 2006年,各试点县市区简化转诊和补偿兑付手续,实行经办机构一周7日工作制。记者刘少龙何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