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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追究造假者的责任?有关部门尚未接到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8:03 大众网

  本报济南11月21日讯(记者王振国)山东经济学院连续五年清退假大学生60多名,今年的清退工作再次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造假者及相关人员究竟应由哪个部门进行处理,如何追究造假者的相关责任,以抑制假大学生现象的出现和蔓延?记者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2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省公安厅文保处有关负责人,他介绍,12名假大学生被学校清退不是案件,作为公安机关也不适合介入调查,这件事情应该由教育主管部门等进行调
查处理。

  省招生办有关人士介绍,招生办具体负责招生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一旦学生进入学校,学生清查清退方面的工作招生办就不再负责,这样的事情应该由其他部门进行查处。

  省教育厅纪检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接到类似举报后,他们将给相关学校的纪检部门写信反映此事,具体追查造假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他们有权调查处理此事。但他们称还没有接到有关举报。

  就在记者即将发稿时,从有关渠道得到消息,目前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对当地两名学生被清退非常重视,普招处的两名工作人员已经与山东经济学院联系,以调查问题漏洞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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