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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也要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8:2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草案)》昨天提交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该《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根据《规定》,今后行人存在不服从交警指挥、闯红灯、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也将要受到处罚。

  据介绍,《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人违法行为的罚款标
准;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对其它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等3大部分。《规定》中指出,行人有不服从交警指挥的,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进入高速公路,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都将处以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向车外抛洒物品等行为,也都将处以罚款。

  据悉,为了防止交通警察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避免执法随意性,《规定》对大多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标准都作了硬性规定,明确具体的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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