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曝光三月不处理扣12分系误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8:34 扬子晚报

  本报讯近日,不断有南京驾驶员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询问:最近,一些驾驶员相互传话说,凡是被电子警察曝光三个月不处理,驾驶证将扣12分。不知道此消息是否可靠?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处理曝光台了解情况。经处理曝光业务的民警证实,曝光三月不处理将扣12分系误传,绝对没有此事。

  交通管理局交通曝光处理地点位于白下路173号,工作时间为每周一到周六上午8点30分到晚上10点,交通曝光咨询电话:84429136(耿志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