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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殉情 未婚夫幸存却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8:36 汉网

  据新华社电一对男女青年非法同居并生下一女孩,在他们去补办结婚手续时却遭到了女方家人的坚决反对。两人因此相约殉情,但未婚夫殉情未死。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幸存者”未婚夫罗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阿兰(化名)是广西全州县石塘镇人,2001年在深圳打工时与现年26岁的广东省龙川县农民罗然相识。

  2003年6月16日,罗然来到阿兰家,想把女儿接到广东抚养,但阿兰的父母说,小孩可以带走,但必须拿5000元钱来。双方不欢而散,当晚,两人相约殉情,罗然用双手掐住阿兰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后开始实施自杀但未遂。

  2005年5月26日,罗然在广东省惠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但法院经审理认为,罗然在与阿兰谈论二人关系时,得知阿兰要与其断绝恋爱关系,就单方面产生了二人一起死的念头,随即将阿兰掐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本案系农村婚姻家庭纠纷引发,事出有因;而且,罗然作案后心存悔意,实施自杀(未遂),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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