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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职数限七至九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9:28 河北日报

  新华社郑州11月20日电(记者訾红旗)河南省编办近日发出通知,在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今后大乡镇的领导职数确定为9名,小乡镇为7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和武装部的领导干部。

  按照中央关于规范党政机构设置的要求,根据乡镇实际工作情况,河南省乡镇党政机关只设3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
公室。此外,计划生育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可在上述3个机构上挂牌子,不单独设置机构。除这5个牌子外,乡镇不准再挂其他牌子。

  通知要求,各地在重新优化组合乡镇事业单位时,一定要统筹兼顾,要对原有事业单位的所有职责、任务同时进行整合和归并,不能有遗漏。乡镇事业单位重新整合后的经费管理形式,可由各地自定,但不能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整合后乡镇事业单位的名称,省里不再做统一规定,由各地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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