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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晚点法院受理乘客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9:30 上海青年报

  据新华社西安11月21日电(潘京)因火车晚点且不告知乘客原因,西安市民毛先生一气之下,18日将西安铁路局、西安火车站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4元违约金和因火车晚点造成的误工费5.1元。

  今年10月19日,毛先生买了一张10月21日16时48分由西安开往陕西镇安的4774次列车车票。乘车当日,由于火车晚点,他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才上车。据毛先生讲,这期间他
多次询问车站工作人员,火车为啥晚点?工作人员不是回答“不知道”,就是一言不发。上车后,他又询问该次列车负责人,同样没有得到解释。无奈之下,毛先生决定起诉。

  毛先生说:“按乘客退票而火车站每10元扣除2元的做法,我20元车票只索赔4元违约金。理由是未按车票约定的时间发车。火车晚点还耽误了我在原定时间内的工作,按照去年服务行业每小时4元多的平均工资计算,我理应得到5.1元的误工赔偿。”

  毛先生的起诉目前已被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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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晚点乘客索要误工费

  本报讯昨天早上8点05分,定远到北京西站的N204次列车晚点1小时25分到站。部分乘客认为列车晚点将会导致上班迟到,他们拒绝下车,要求铁路方面补偿误工费。而北京西站工作人员认为不能给予赔偿,因为铁路方面没有相关赔偿内容。

  据报道,8点05分,列车到了北京西站后,乘客不愿下车要求车站解释误点的原因及给予补偿。车站对晚点原因作了解释,但称不能给予补偿。西客站服务部一位工作人员说,如果乘客被所在单位扣钱,西客站可出证明,而且可以派车送他们到单位。但赔偿误工费则不可能,因为铁路部门没有相关规定。而乘客认为此证明根本没有什么用处。

  《京华时报》供稿记者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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