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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肇事他抛尸?他真敢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9:55 新文化报

  本报吉林讯(记者 碧霄 通讯员 杨大路 杨文学 宋卫民) 酒后驾车,将人撞倒后,为逃避打击,移尸现场,并编造了他人驾车的整个经过。目前,蛟河市司机孙福春已被刑拘。

  肇事抛尸 第一现场在哪

  11月1日早,蛟河市交通部门接到报案,榆江公路新站段拉法河西屯附近,发现一具
血肉模糊的男性尸体。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立即带领勘察员来到现场。

  经勘验,死者是因交通事故死亡。对现场500米范围内路段仔细搜索后,种种迹象表明,这里不是第一现场。随后,交警和刑警组成专案组,搜寻第一现场。

  11月5日,专案组获得信息,蛟河市河南街居民马树德11月1日失踪,至今未归。后经家属辨认,该尸体正是马树德,而马家距弃尸地点20多公里。其家人讲,马树德失踪当日并未准备外出。据此推断,案发现场可能就在马家附近。

  专案组立即对马家附近进行地毯式勘察。终于在离马家不远的公路旁,发现了少许车漆碎片和风干的血迹。通过DNA鉴定表明,血迹正是马树德的!由于该案件为抛尸案件,肇事抛尸者涉嫌故意杀人犯罪。

  找到车主 他说肇事另有其人

  经现场遗留微量物证确定,肇事车辆为银灰色普通型

桑塔纳轿车。经微机搜索,对本市外地籍和外地本市籍同型号车辆一一勘验排除。

  11月13日,交警发现嫌疑车辆,该车车身有明显的修复痕迹。据车主孙福春称,车是在外边被别人砸坏的,并提供了吉林市一修理厂地址。根据维修记录,情况基本属实。

  但孙福春为何舍近求远去吉林市修车?专案组最终从孙的朋友马某和亲属万某处了解到,11月1日,他们曾帮孙福春抬过一个死人,扔在了榆江公路上。

  “尸体确实是我移走的,可肇事者另有其人,只知道他叫天正。”孙福春称,3年前他在西安做生意时认识了天正,11月1日,天正领着一个女人来蛟河收山货,他陪其下乡看货。回来时天正开车行驶到302国道接近市区段时,从后面赶上来一辆大货车,超车时,从大货车上甩到他们车上一个人,货车没停就开跑了。他们下车一看,人已死了。天正称他一个外地人没法处理此事,扔下1万元走了。

  真正肇事者浮出水面

  随后专案组兵分两路:一组核实嫌疑人供词,查找西安人天正,另一组沿肇事车辆当日所行驶路线上溯,寻找目击者和接触人员。

  11月14日,各路信息纷纷反馈到指挥部:查无“天正”这个人,孙福春所说的事属子虚乌有。据调查,该桑塔纳当日曾搭载一女子到过白石山镇,司机中途在一饭店吃饭并喝了酒,之后向蛟河驶去。据此线索,专案组在白石山镇找到了那名搭车女子,据其反映,开车人正是孙福春。另据饭店老板辨认,当日司机就是孙福春。

  面对证据,孙福春不得不交待其酒后驾车,将过路居民马树德撞倒后,为逃避打击,移尸现场,并编造了他人驾车的整个经过。目前,孙福春已被刑拘。(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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