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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追问”出我省首例滥用管理公司职权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1:07 龙虎网

  【龙虎网讯】“这个企业为何能使用非法手段逃过有关单位和部门层层把关,顺利登记注册?到底谁为企业虚报注册资本开了绿灯?”

  这是检察人员在受理一起虚报注册资本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后,多想的一个“为什么”。而正是顺着这个追问,牵出了可能会忽略的全省首例滥用管理公司职权案,最终使得收受贿赂的国家公职人员受到法律的制裁。

  今年5月,仪征市检察院公诉科受理了江苏汉科电气有限公司(下简称汉科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汉科公司属家族型公司,由蔡文松与其儿子蔡学志、蔡学忠等人共同经营,蔡学志为董事长,蔡学忠为副董事长,蔡文松为监事。1999年下半年,为了做业务的方便,蔡氏父子打算在原来经营的注册资本仅50万元的汉源公司基础上设立一个规模更大、名声更响、以“江苏”冠名的公司,以提高公司知名度,并委托蔡学忠具体负责实施。蔡学忠在办理汉科公司注册登记时,明知资本不足,不符合以“江苏”冠名公司的注册条件,采取出具虚假银行进账单及资信证明的手段,虚报注册资金508万元,取得原仪征市审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欺骗仪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公司登记。汉科公司成立后,因无资金运作,先后以年息5% 30%不等向三个单位和45人74次非法吸收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存款488万余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4万余元,致使诸多群众上当受骗,数百万元的借款无法偿还,群众多次上访、集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汉科公司为何能使用非法手段逃过有关单位和部门层层把关,顺利登记注册?该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在获悉这一线索后敏锐地意识到:有关管理部门对此案的发生可能隐含着渎职行为,遂展开侦查。

  结果查明:蔡学忠在汉科公司登记注册过程中,曾找市工商行政管理个私股副股长许学朝进行咨询,许学朝指点他通过用虚假的银行进账单、资信证明进行验资,并由许学朝亲自向时任该市审计事务所副所长的张桂宁(6月5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仪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11月10日提起公诉,现法院正在审理之中)打招呼,请张桂林帮助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情况。许、张两人在接受蔡学忠的宴请后分别收受4000元、2000元贿赂。

  8月1日,汉科公司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罚金10万元,蔡文松、蔡学志、蔡学忠分别被法院判处二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9万元。8月22日,许学朝滥用管理公司职权案侦查终结,9月19日被提起公诉。日前,许学朝被仪征市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据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介绍,这是该省检察机关查处的首起滥用管理公司职权案。

  相关链接:《刑法》第403条规定:国家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二款规定,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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