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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童新加坡被害案续:案犯不服死刑判决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1:3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2日电下个月满24岁的卓良豪(外号“阿豪”),在8月26日被判谋杀8岁中国籍女童黄娜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因不服死刑判决,卓良豪于21日到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上诉。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发自新加坡报道,审讯在21日上午开始。首先陈词的是代表卓良豪的律师。他主要以“黄娜不是阿豪致死的”,和“阿豪患有精神分裂症”2个重点,为
卓良豪辩论。该律师花了大约20分钟,阐述这2个重点。此后,控方对此进行反驳。聆听了两方的陈词后,杨邦孝大法官宣布保留判决,择日再判。这也意味了卓良豪的生死未有定夺。

  对此,受害女童黄娜的父母均感到失望。黄娜的继父郑文海在电话中沉重的说:“今天没有最后的判决,确实感到有点失望。如果今天有上诉的最后结果,那么也算是给这起案件一个完结,我们才能够真正的重新开始。”

  黄娜是在去年10月10日失踪,阿豪是在同天下午1时40分和晚上10时之间,于巴西班让果菜批发中心第15座一个储藏室里杀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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