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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林局推行财政资金"三分制" 力戒验收走过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1:37 龙虎网

  【龙虎网讯】“今年我所在全市推广斑点叉尾项目面积为4227亩……”

  “这些水面在哪里?我们要去现场看一下!”这是日前市农林局在验收市水产科学研究所一个20万元的水产推广项目时,研究所负责人和市农林局验收组的一次对话。市农林局纪检监察同志在评价这次验收时用了两个词:认真、严谨。

  “认真”、“严谨”正是市农林局推行的财政资金使用“三分制”的显著特色。记者了解到,“凡有项目必有纪检部门参与验收,凡是验收不合格者将停止项目资金发放”,这是“三分制”最核心的两条内容。通过实行决策权、实施权、验收权三分开,该局从制度上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验收时不发生走过场现象。

  按照“三分制”的规定,农林建设项目立项管理由局领导、市财政局和农林局相关产业处负责人、有关专家参加,局立项小组初步确定项目后,报局长办公会决定。项目建设实行合同化管理,项目承担单位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由市局产业处把项目管理纳入全年工作考核目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评估检查。在验收环节,成立局项目验收小组,由分管纪检工作的局领导负责,监察室牵头,相关处室和区县农林部门负责人、市局机关作风监督员、有关专家参加;每个项目验收,均由7人组成小组,严格根据项目合同,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进度、建设内容和管理情况,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由7人独立打分,无记名投票;项目根据平均得分高低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不合格者整改复验后仍不能过关,停止拨付资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项目三分制’,纪委占其一。”据局纪委副书记叶殿荣介绍,在农林局“立项、实施、验收”三分制管理办法中,验收环节由纪委负责。项目验收小组由局纪委书记领导,具体验收工作由监察室牵头,邀请机关作风监督员参加。验收小组到现场严格对照项目合同,一听总结汇报,二看财务资料和原始凭证,三看建设现状,有的项目还走访农户了解情况;验收小组7人对项目情况综合评价,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值,并形成项目验收书面意见,由7人集体签名。不足60分的项目需限期整改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要停止拨款追究责任。

  农林局项目“三分制”管理在农业项目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方面做了新的尝试,确保了公平、公正,保证了财政资金有效使用。近年农业重大招标项目28个,投入财政资金2700多万元,吸引社会资金2.7亿。局纪委两年组织验收项目89个,财政投入资金两千多万元。这些项目,许多成为了南京农业的新亮点,该局农林项目管理“三分制”也得到了市人大、市财政和区县同志的普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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