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重庆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实施一年 已问责49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1:4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11月22日消息(记者吴新伟) 去年9月,重庆石柱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多数为中小学生共44人死亡。重庆市政府对石柱县县长缶中焕实施问责,缶中焕引咎辞职。

  据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介绍,重庆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实施一年多时间,现已问责49例,追究区县和市政府部门领导干部87人。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陈思聪:[音响:去年7月,结合《行政许可证》的实施,重庆市在全国率先推出创建法制政府系统工程,出台实施了《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一年多来,重庆市对政府行政部门“一把手”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实施问责49例,追究87名领导干部责任。

  目前,重庆市已经基本建立起市、区县、乡镇三级问责体系。重庆市工商局共启动问责程序4次,问责5名干部;巫山县启动问责程序查处失职类案件22件,追究了58名干部的责任。据了解,问责制启动以来,“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习气已得到较大改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