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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出书街头裸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2:24 扬子晚报

  长沙电“十分钟后,我将脱光衣服在五一市民广场周围裸体行走。”昨日下午,长沙一男子拨打报社热线电话称。

  下午4时50分,记者赶到五一市民广场喷泉旁,与这名年轻男子见了面。该男子自称是内蒙古人,笔名李索伦。他说自己1998年考进某著名高校就读工商管理学,后来退学。2003年1月,他突然想写一部关于自己的小说,“书名叫《非此非彼》,内容主要是探讨怎样
活得像个人。”今年10月中旬,他完成了初稿,总计2万多字。前几天,他找到一家出版社,编辑稍微看了一下,要其将手写稿录入电脑再用电子邮件传过去。李索伦觉得希望不大,于是产生了以裸奔形式来推销新书的念头:“我就是想出名。”李的女友站在一旁,对此表示支持。“我只要他顺利出书就可以了。”她轻声说道。

  5时多,李索伦在喷泉附近首先脱下长裤和外衣,身穿长袖T恤和一条三角短裤,手举写有“《非此非彼》·李索伦”的横幅向黄兴路上走去。走到五一大道立交桥下时,李索伦又将长袖T恤脱下,仅着一条内裤。当走到平和堂门口时,李索伦竟将身上仅剩的一条三角短裤也脱了下来,然后手举横幅浑身赤裸地来回走了几趟。大约一分钟后,李索伦穿上短裤,又往前走。走到黄兴南路步行街入口的黄兴铜像下,李索伦再次脱下内裤,并大声叫道:“《非此非彼》,我的书!”

  不过,李还没来得及尽情发挥,正在附近巡逻的保安匆忙赶了过来进行制止。没过多久,110巡警的21号巡逻车接报赶来,将李索伦“请”上了巡逻车,责令其穿上衣服,并经教育后将其送回家。图为该男子被警察制止,穿上了衣服。

  

男子为出书街头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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