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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单位每月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4:11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黄助)本市将建立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通报制度,定期对在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违规的用人单位进行通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随时把新成立用人单位的信息纳入参保资源数据库。每月10日前将参保资源数据库中,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情况、中断缴费单位情况,反馈给税务部门,通报给劳动保障部门。每月定期将纳税登记与实际不符的用人单位情况,传
递给工商、税务等部门。此外,根据市政府考核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情况、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情况及社会保险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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