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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引导多做善事可少交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4:36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朱玉周婷玉)民政部20日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纲要指出,推动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的前进,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是未来五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纲要强调,要普及税收优惠政策知识,使捐赠人知道如何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知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推动制定便利捐赠人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为捐赠人
办理减免手续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关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为公益事业捐赠财产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纲要指出,民政部设立中华慈善奖,定期评比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项目。另外,还将根据需要设立中华慈善特别奖,表彰为公益慈善事业做出特殊贡献并在社会上具有深刻影响的个人。

  纲要要求,地方各级要建立健全表彰奖励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本行政区域内的表彰活动,形成表彰制度;县、市表彰活动可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制度。

  纲要提出,未来五年内将大力推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设立相关专业,以培养慈善工作专门人才,为社会输送具有专业知识的慈善工作者。促进慈善从业人员职业化的工作还包括:大力推动慈善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培训现有的慈善工作者,不断丰富他们的慈善工作知识,提高他们的慈善工作技能。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中华慈善大会上得知,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初步形成,慈善组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日趋活跃,参与慈善捐赠的公民和法人不断增加,慈善捐赠款物呈逐渐增加趋势,受益人群范围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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