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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国标”为何不能现在实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4:37 新民晚报

  一直备受关注的果冻产品新国标已通过了国家标准委的审批正式发布,该标准对果冻产品规格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据悉,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GB19833-2005)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按要求果冻生产企业应自2006年5月1日起按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组织生产,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可以销售到2006年9月30日。也就是说长期以来一直让人提心吊胆的“杀人果冻”还将继续生产长达5个月之久,而销售时间更是长达近1年。

  笔者诧异,既然果冻产品新国标已通过了国家标准委的正式审批,那么为什么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国标”要“待字闺中”,直到明年10月1日才实施呢?

  最近媒体在揭露“PVC致癌保鲜膜事件”时说,沿用18年的食品包装国标未变,对国外的一些“新规定”缺乏敏感性。它再次提醒我们,各行各业的国家标准应与时俱进,尤其要着眼于顺应时代的发展,增强敏感性和鉴别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京成立时,时任国务委员的吴仪强调对于那些涉及健康、安全、环保,涉及国家重大利益,涉及我国产业发展的重要产品的强制性标准要进行清理,从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产业发展的角度,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使我们的技术标准起到保国安民的作用。

  其实我国早在1992年就已经制定了果冻产品的相关行业标准,但其中对于果冻产品的规格大小并没有涉及,这也是出现“杀人果冻”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惨痛教训后,在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努力下,新的“果冻国标”终于出台。然而新“果冻国标”的出台到施行却出现了长达近1年之久的空白,这合适吗?

  生命经不起等待,我们不知道,在等待新“果冻国标”施行的1年之中将会有多少儿童因“杀人果冻”而窒息,不知道又有多少个家庭为之心碎。“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使我们的技术标准起到保国安民的作用。”这不是空话,也不是套话,是实实在在的肺腑之言,为了孩子的安全,能否将新的“果冻国标”及早实施呢?大众日报(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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