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猜路多长引发1.2万打赌官司”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4:42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又一个让原告意外的结果!昨日,南安法院开庭审理尤祖籴(音di)状告尤荣文不当得利一案,并当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尤荣文很高兴,他用不着退1.2万元给尤祖籴。而尤祖籴表示,自己还要上诉。

  2003年6月28日,南安市省新镇丹青村要修路,尤荣文(被告)等人将尤祖籴(原告)叫去商量,商量不到一块去,于是双方打赌:如果这段路在51米以上,则修路钱由尤祖籴
出;如果在49米以下,则由尤荣文等出。双方当场立下协议,并请了两个村民做证。

  当晚一量,路有80多米长,尤祖籴输了。几个月后,尤祖籴将1.2万元交到中间人手上。但今年1月,尤祖籴却将尤荣文告上法庭,理由是:修路芳名碑上没有自己的名字,这是尤荣文没有把钱拿去修路,而是私吞了,要求尤荣文把钱还回来。

  今年3月4日,南安法院一审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诉后,泉州中院发回南安市法院重审该案(本报今年9月9日、10日曾作报道)。

  庭审现场

  1.2万是否据为己有成焦点

  原告带30人助阵

  昨日南安法院很热闹,原告和被告均早早到了。本报率先报道该案后,引起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众多媒体关注,省电视台、泉州电视台等媒体也早早赶到法院等着。

  上午8时30分,庭审还未开始,丹青村许多村民就跟着两个当事人,来到法院门口等候。“全是他的人。”被告尤荣文对记者说。他带了几位证人,在法庭上坐着。

  记者数了一下,省新镇丹青村约有30位村民赶到法院旁听,有些还带着孩子。一位在泉州市区做生意的尤姓中年人说,他都十来年没在丹青村呆了,昨天早晨专门从泉州赶到南安法院旁听。“两边都是我亲戚哦!”他说。

  这场纠纷,丹青村的村民私下里也议论纷纷。“从没听说过为打赌打官司。”村民们有的支持原告,他们说,最少捐200元修路的都上了芳名碑,何况尤祖籴出了1.2万,芳名碑上却没名,换谁谁心里都不爽。也有的说,愿赌就要服输。

  原告严肃被告乐观

  9时10分,原、被告及第三人尤福星和各自的代理律师走上席位。

  原告尤祖籴表情严肃,偶尔环视一下左右。尤荣文一坐上被告席,就戴起老花镜,不停看着律师手上的资料。

  此前,原告在庭下表示:并不是因为赌不起,输了才要打官司。而是因为这1.2万元被尤等私分了,钱并没用于修路,这是不能容忍的。

  被告倒是显得很乐观,他总是笑呵呵的。“输了就输了,但我会赢的。”

  关键:谁拿了钱?

  原、被告双方均对“打赌”协议,尤福星代管这笔钱等事实没有异议,法官总结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是否将原告支付的1.2万元据为己有?

  原告尤祖籴举出了两份关键性证据:一是被告签名的一份收据,证明被告有收到这1.2万元;二是路修好后立在路边的芳名碑,碑上没有原告名字,证明被告没有将钱用于修路。

  尤荣文的证据很简单,就是一份收条。这份收条上,签有4个人的名字,证明当时1.2万元的代收人尤福星将这钱转给了修路组的成员。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两份证据没有异议,却说,原告提供的收据上,收款人虽然是被告,但当时被告并没有直接经手这笔钱,而是由尤福星代收,6天后,这1.2万元就转给了修路组的4名成员。

  至于芳名碑上没有原告名字,并不能证明被告就将这1.2万元占为己有。

  法庭传了两名证人,但他们却没法提供修路的详细费用清单。证人们表示,钱从尤福星处转到了修路组成员手上。

  原告怀疑两名证人的言辞,说其有自相矛盾的地方,被告提供的收条存在着很大的作假嫌疑。

  原告输了还要上诉

  昨日下午,南安法院当庭宣判。法院认为,原告支付修建水泥路款1.2万元的行为,属于捐资公益事业的行为,并且修路组成员已接受该捐资。原告主张被告将修路款占为己有,但对其主张举证不力,法院不予采信。驳回原告请求,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判决作出后,原告表示很不服气,他表示还要继续上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