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企业想把“福娃”“抱”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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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5:4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陈骏 本报讯奥运吉祥物“福娃”备受瞩目。昨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泉州洛江一企业日前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福娃”的文字商标。 据了解,这是家专门生产妇婴用品的企业。该公司的负责人薛先生告诉记者,这个
负责该项申请的商标事务所方面透露:按照程序,他们已将申请报给了国家商标总局,但要申请成功可能有一定的难度,因为目前尚不明确奥委会是否将“福娃”注册下来。该工作人员称,前段时间,其他城市也有企业申请“神六”商标但未成功,被商标总局驳回的理由是有碍社会风尚和道德。但“福娃”是吉祥用语,与“神六”有本质的不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