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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企业想把“福娃”“抱”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5:4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陈骏

  本报讯奥运吉祥物“福娃”备受瞩目。昨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泉州洛江一企业日前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福娃”的文字商标。

  据了解,这是家专门生产妇婴用品的企业。该公司的负责人薛先生告诉记者,这个
想法产生于一个多月前。去年,10岁的女儿在公司门口贴了一个“福”字,自己在北方待过8年,北方人都称孩子叫“娃”,由此,他联想到了“福娃”,觉得如果用在婴儿用品上挺不错,但因为工作忙,一直没有申请。直到最近才向商标事务所提出了申请。至于是否能申请到,他心里也没有底,但还是觉得为了这个吉祥的名字值得努力一把。

  负责该项申请的商标事务所方面透露:按照程序,他们已将申请报给了国家商标总局,但要申请成功可能有一定的难度,因为目前尚不明确奥委会是否将“福娃”注册下来。该工作人员称,前段时间,其他城市也有企业申请“神六”商标但未成功,被商标总局驳回的理由是有碍社会风尚和道德。但“福娃”是吉祥用语,与“神六”有本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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