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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流股份129万股昨流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5:4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邱云峰/杨少霞

  名流实业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各方关注(详见本报11月8日报道)。记者从昨日的拍卖会现场了解到,因为没有人参加拍卖,129.84万股名流股份昨日宣布流拍。

  首次拍卖无人问津

  在昨日的拍卖会上,与名流实业股份一起被拍卖的共有九项标的,其中以129.84万股名流实业股份的起拍价最高,起拍金额129.84万元,即每股1元。因为无人报名参加该标的报名,拍卖会开始不久后,拍卖师旋即宣布流拍。

  记者从侧面了解到,上述标的拍卖委托方为法院,申请执行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被执行人为福建新湖集团和石狮鸿发轻工企业。依据的是(2000)泉经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判决要求的义务为由,要求对方偿还129.84万元。

  据泉州某会计事务所的资产评估报告,该部分股份为非上市股权,以2005年8月31日为基准,经评估现时价值为129.84万元。

  据主持拍卖的厦门国拍工作人员介绍,该部分股份本次流拍并不意味着以后就不再拍卖了,根据以往经验,有可能会降价后继续拍卖,不过决定权不在拍卖行方面。

  缺乏有效定价标准

  在拍卖会结束后,记者还遇到了两位自称是名流小股东的苏先生和陈女士。他们告诉记者,他们并不是想来买名流股份的,相反的是,他们想看看名流股份现在值多少钱,因为他们也想出手转让掉。

  苏先生说,自己有十多万股名流股份,是几年前每股一元多买的,现在想转手卖掉,但究竟能卖多少钱他也说不准。陈女士则声称,衡量名流股票的价格可以先了解一下公司的财务状况,不过她向名流公司要求过被拒绝了。目前自己的股票还托管在兴业证券。

  拍卖公司还提醒,由于股份的特殊性,若因政策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买受人就在一个月内书面提出,并退还竞买的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超过一个月未提出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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