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换本可否少些冤枉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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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6:1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洪燕杰)今天上午,因丢失液化气钢瓶使用登记证,家住广安门外的张先生来到液化气公司用户服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到了以后才发现,21日至23日,这里不对外办公,白跑了一趟的张先生只好原路返回。 从11月15日到12月31日,2006年液化气钢瓶使用登记证开始更换。凡需办理隔年本、转站、过户和补办丢失本等手续的用户,只能到位于西城区葡萄园甲5号的用户服务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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