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出21条出入境便民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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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7:02 公安部网站 | |||||||||
为创造方便、快捷、高效的出入境环境,日前,河南省公安厅推出21条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出入境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全省公安出入境部门办证时间将进一步缩短,服务进一步前移,境外人员办证手续进一步简化,台胞签注办理权限进一步下放,境外人员在豫居留条件进一步放宽。 21条便民利民措施包括:推行“温馨提醒服务”、缩短办证时间、推行预约服务、
新推出的措施还明确,对符合规定、为河南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投资者或高层次人才,颁发中国“绿卡”;对已备案企业聘请的外籍人员本年度再次申请居留许可,不再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根据台湾居民需要,签发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居留签注,不再办理来往大陆签注;省公安厅授权省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台湾居民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方便台湾居民来河南投资发展;放宽台湾居民出入境证件有效期限制和有效次数限制,对临时来河南停留一年以下的台湾居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根据其需要签发三个月一次、一年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对在河南省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外国投资者或外国专家,可根据实际需要,签发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居留许可;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申请范围,由原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企业的员工,扩大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境外企业常驻大陆代表机构的员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境外人员临时定点住宿限制,境外人员可自主选择宾馆、饭店住宿等。(人民公安报梁悦林任延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