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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名劫匪昨日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0:00 东南早报

  思明区法院召开宣判大会

  九名劫匪昨日被判刑□早报记者颜剑虹通讯员刘宏

  昨日下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九名案犯分别被判2到13年的有期徒刑。

  四匪徒专在厦大周围行抢

  吉晓庆,绰号“阿豹”,1984年出生,河南省焦作人;马成龙·阿卜勒,1984年出生,回族,青海省西宁市人;汤鸿盛,绰号“阿强”,1983年出生,福建省龙岩市人;吴剑平,1980年出生,福建省古田县人。

  2005年2月7日21时许,吉晓庆、马成龙·阿卜勒伙同“小宝”(在逃)窜至厦门市鸿山公园半山腰的一石桌边,对被害人许某、林某采用暴力殴打、持石块砸打头部等手段,当场劫走被害人的人民币200余元、手机两部及小灵通一部。

  2005年2月15日1时许,吉晓庆、马成龙·阿卜勒伙同“小宝”窜至厦门大学艺术教育学院对面的公园内,采用持刀威胁、搜身的手段,当场劫走被害人郑某、陈某的人民币240元、手机及小灵通各一部。

  2005年2月20日22时许,吉晓庆、马成龙·阿卜勒伙同“小宝”等人窜至厦门市海洋三所后面的人行道靠白城公厕的拐角处,采用持斧头威胁、搜身的手段,当场劫走被害人李某、吴某的人民币600余元、手机两部。

  2005年3月6日22时30分许,吉晓庆、汤鸿盛、吴剑平窜至厦门市环岛路的“一国两制”宣传牌对面海边的沙滩上,采用持刀威胁、搜身的手段,当场劫走被害人林某、黄某的人民币440元、手机两部及小灵通一部。

  2005年3月14日22时许,马成龙·阿卜勒伙同他人窜至厦门市科技中学对面海边的沙滩上,持刀、斧头对被害人王某、方某进行威胁,而后采用捆绑、搜身的手段,当场劫走被害人王某的人民币40元、手机一部和银行卡两张,得手后,马成龙·阿卜勒等人又威逼王某说出银行卡的密码,随后分别从卡中冒领出人民币200元和400元。

  法院认为,吉晓庆、马成龙·阿卜勒多次参与抢劫作案,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吴剑平在归案后,能够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并经查证属实,同时,还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经审判,吉晓庆、马成龙·阿卜勒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汤鸿盛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吴剑平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美色”诱进屋关门抢你钱

  黄明生,1968年出生,广西桂林人,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2年5月间,黄明生与“阿弟”及“阿弟”的女友“阿丽”预谋,由“阿丽”色诱男子进入事先准备的房屋,黄明生及“阿弟”则躲藏在房屋的另一间,等被害人进入后,三人一起控制住被害人、共同劫取被害人财物。为此,黄明生随“阿弟”一起租用了厦门市槟榔路某处房屋作为作案场所。

  2002年5月31日晚9时30分许,“阿丽”按计划将被害人郭某诱至他们所租的房屋,当二人进入卧室后,事先躲藏在另一卧室的黄明生与“阿弟”便冲入该卧室,以郭某与“阿丽”发生性关系为由将其控制住,然后给郭某戴上手铐并用胶带纸捆绑起来,抢走郭某现金700元、手机一部及银行卡等,随后又逼郭某说出密码,从郭某的银行卡内取出2050元。

  黄明生等人并没有就此罢手,又采用持刀威胁等手段,要求郭某联系家属汇钱到其银行卡内。被害人郭迎洪被迫与其妹联系,借了30000元。次日,得知钱已到账后,黄明生等人又从郭某的银行卡内取走30040元,得手后三人逃离作案现场。

  “警察”查证是假抢钱是真

  杨江东、陈温山、张兴龙系厦门市洪山柄安置房看护人员,2005年5月12日凌晨4时许,三人身着迷彩服、臂戴“莲前街道综治办”字样的红袖标,在厦门市瑞景新村公交车站附近巡逻时,看见被害人苏某及老乡陈某后,杨江东即提议冒充厦门市后坑派出所警察检查证件,如果对方拿不出证件就殴打、逼对方拿出钱财,得到陈温山、张兴龙的同意。

  随后,三人上前围住被害人苏某,杨江东称“我们是后坑派出所警察,把身份证、暂住证拿出来看”,在苏某明确表示未随身带证件时,杨江东称要罚款50元,苏某不肯,杨江东、陈温山即对其拳打脚踢,在苏某交出200元现金后才让他乘出租车离开。事后,杨江东分得150元,陈温山、张兴龙各分得25元,三人随即将赃款挥霍。

  法院认为,杨江东、陈温山、张兴龙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为此,杨江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陈温山、张兴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天狂抢金项链18条

  黎安庆,1980年出生,广东省罗定市人。同样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5年6月14日至同年6月16日期间,黎安庆携带刀具,分别在厦门市中山公园、轮渡、厦禾路等处的公众场合里,趁路过的妇女行走时不备,抢走其佩戴在脖子上黄金项链,3天里黎安庆共计连续作案18起。

  2005年6月16日8时许,黎安庆在厦门市中山公园南门门口,趁被害人曾某不备,抢走其佩戴在脖子上的一条黄金项链,在遭到群众围堵时,黎安庆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抗拒抓捕,后被抓获归案。归案后,被告人黎安庆如实交代了其全部犯罪事实。c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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