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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进京上访村民在天安门广场点燃汽油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0:23 城市晚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信访局了解到,梨树县泉眼岭乡蒋机房村村民王树国,在多次上访无理要求未被满足的情况下,于今年4月20日再次进京上访,并在天安门广场将随身携带的汽油点燃,造成群众围观、广场秩序混乱,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当场抓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经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树国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树国自2002年1月16日以来曾4次带汽油到天安门广场滋事、制造事端。对梨树县信访办《关于在王树国曾多次携带汽油到天安门广场制造事端、并被分别处理的情况说明》予以认定,对梨树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梨树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梨树县泉眼岭乡政府对王树国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予以确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树国在无理要求未被满足的情况下,在天安门广场点火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2005年11月16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树国有期徒刑1年6个月。艾青 记者 李明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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