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打假途中执法者不得使用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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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0:46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通讯员 穗纪宣) 近日,广州市质监局明确了稽查执法案件处理、监督检查等19个方面的“危险源”,各单位把“一把手”的决策权作为一个最大的“危险源”。为进一步治理“危险源”构筑廉政“防火墙”,市质监局建立了稽查执法案件三级审理制度,实行“案审分离”,所有党政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制度。 深入基层查“危险源”
近日,市质监局纪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各单位查找“危险源”的第一手材料,明确了稽查执法案件处理、监督检查、抽样环节、出具检验报告等19个方面的“危险源”,涵盖了行政管理、特种设备监察、稽查执法、检验检测等各项职能。各分局、技术机构结合实际,分别查找了本单位的“危险源”,“一把手”主动提出加强自我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议事决策过程的监督。 建立三级审理制度 据了解,针对打假前可能发生个别人通风报信的问题,稽查执法分局首先建立了信息保密制度。该制度规定:打假出发前,假冒伪劣案件的地址、厂名、行政相对人姓名只准负责人掌握,并规定开进途中其他人不得使用手机,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个别人可能的通风报信问题的发生。 另外,针对案件审理工作中可能会出现“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危险源”,建立了稽查执法案件三级审理制度,实行“案审分离”。对于涉案货值超过10万元、处罚金额可能超过2万元或者案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案件的处理存在不同意见的,提交案审委员会投票表决,从源头上防止了“人情案”、“金钱案”和“关系案”。 党政领导“一岗双责” 针对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工作人员有可能由于收取了相关企业的好处,甚至收受贿赂,而出具虚假报告,以帮助企业过关获取不正当利润的“危险源”,各检验机构相应制定了防范制度,纤检所制订了分段检验把关制度。据悉,所有党政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即对业务系统工作负责,同时对业务系统廉政行风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