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生效 个人网上银行账户被盗可获赔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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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1:04 东北新闻网 | |||||||||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几家银行与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签署了《数字证书合作协议》。 协议生效后,客户可以在参加协议的银行网点,办理数字证书。一旦使用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支付,发生的账户盗用损失由银行向第三方认证机构追偿。如果确认由于使用该中心的认证而发生账户被盗用,对个人用户最高赔偿两万元。
依照今年十一月一号起实施的央行《电子支付指引》规定,网上交易单笔金额将不得超过一千元人民币,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五千元人民币。而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的用户,将不受每日、每笔网上支付金额的限制。 据“数字证书”是个人、单位或者设备等,在网络环境下的“身份证”,以密码学为基础,采用数字签名、数字信封、时间戳等高技术手段来确保数字证书所有者的信息安全。有关部门调查显示,目前在我国两千多万网上银行用户中,使用第三方数字证书保护自己资金安全的用户还很少,绝大多数用户使用的还是“用户名加密码”这种安全系数很低的方式,这也给窃取银行账号和密码的犯罪分子进行欺诈留下了可乘之机。 ( 沈视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