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卫生局认定药扣传单内容不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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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2:28 东方早报 | |||||||||
早报驻浙江记者 施莹责任编辑 梁虹 不久前,一张张标明各种药品回扣数额的传单,被人公开张贴在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李惠利医院的公告栏、门诊室和楼道里。昨天,宁波市卫生局正式披露了传单事件的调查结果:此事纯粹为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公司被辞退员工的报复行为,调查中没有发现任何药品回扣情况。
宁波卫生局调查发现伊泰丹龙药业驻宁波代表只有赵菏先一人,也只负责向经销该三种药品的宁波大红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货物、结算等,并没有直接参与临床促销行为。 宁波市卫生局表示,虽然张女士否认贴小字报,但分析其动机和实际情况,不排除张贴小字报的可能。鉴于调查中没有发现不良行为的证据,因此,给予伊泰丹龙药业公司正常参加宁波药品招投标资格,如果产品中标,将恢复该公司的临床用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