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禽流感:省消协发布第六号消费提示切忌生食禽肉别去疫区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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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3:50 山西晚报 | |||||||||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刘捷)针对目前我国各地发生的禽流感疫情,今日省消协发出今年第六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预防禽流感,注意“五不要”。 不要与活禽亲密接触。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存活很久,因此消费者应尽量避免与候鸟、活禽接触,一旦接触后,要用洗手液及清水彻底洗净双手。
不要自行宰杀禽类。因为直接接触患病家禽的粪便或呼吸道分泌物有可能被传染。如果消费者需要食用禽肉制品,应到正规卖场和商业网点采购经过检疫过的和包装好的产品,并向营业员索取相关检验检疫证明等必要证件。 不要生食禽肉。在厨房中要将生熟分开,切记不吃生的或半熟的禽肉,尤其是其血液制品。禽流感病毒对烧碱、醛类、氧化剂等消毒剂,高温、紫外线等很敏感,在56摄氏度时加热30分钟、60摄氏度时加热10分钟、70摄氏度时加热数分钟、阳光直射40-48小时,均可杀死禽流感病毒。 不要轻视感冒。禽流感的病症与其他流行性感冒病症相似,如病人咳嗽、喉咙痛、流鼻涕,而且症状在短时间内加重,并有发烧、周身骨痛、肌肉疼痛或转肺炎症状,应该及时就医。 不要去疫区旅游。冬春季节又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目前还没有有效疫苗,也不能确定病毒是否会由人与人之间传染,因此消费者尽量避免去暴发禽流感的地区旅游。 另外,消费者平时应当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多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