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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产生“特大”乡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05 新京报

  机构改革将把乡镇分为一般、较大、特大3种类型

  新华社重庆11月22日电(记者郭立、朱小龙)重庆市开始启动新一轮的乡镇机构改革,把乡镇划分为一般、较大、特大3个类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分类指导”的原则,综合设置乡镇党政办事机构。

  通过2001年以来不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重庆市乡镇党政综合机构已经从改革前的平均9个减少为5个,事业单位也从14个减少为6个。

  从近日召开的重庆市乡镇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重庆市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分类指导的原则,精简乡镇机构。根据不同类别乡镇情况,从严核定和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一般和较大乡镇的行政机构设置党政、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安全稳定4个办公室。移民任务重的乡镇保留移民办公室。乡镇行政机构内设一专多能、专兼职共容的综合性职位。乡镇领导职数控制在5-9名,推行干部交叉任职。

  在合理划分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并实施二者分离的基础上,整合现有乡镇事业站所。乡镇设置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人口和计划生育

生殖健康服务站4个公益性事业机构。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功能,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今后不再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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