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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资委出台规范管理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6:03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胡萍报道:今后,所有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都应当制订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省国资委对其制订程序、内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和监督管理,并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这是记者近日从省国资委获悉的消息。

  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规范管理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高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省国资委制订出台了《江
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企业应制订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重点为3至5年发展规划;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应包括企业的现状与发展环境、发展思路与指导原则、对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确立赶超型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的实施步骤、发展战略的重点、规划实施的风险分析和保障措施、重大投资项目规划牗计划牘等主要内容;省国资委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进行审核,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

  据了解,今后省国资委对企业重大投资活动的监管,主要依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凡是规划内的、主业投资,符合企业发展方向的,由企业自主决定,省国资委实施备案管理;规划外的投融资项目须报省国资委审查论证后方可实施。省国资委主要审核四个方面内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方向;在本行业中的战略定位是否准确,主业是否突出,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核心

竞争力的提升;是否坚持效益优先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此外,为加强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省国资委要求企业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将实施情况报省国资委备案;规划编制、实施情况与企业业绩考核相结合,实施情况和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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