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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用人违法随时在媒体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6:29 山西日报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欠缴社会保险费、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眼下在长沙成了“过街老鼠”。一个月以来,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后3次在《潇湘晨报》上公开曝光20余家违法单位。

  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周兴文说,今年以来,他们检查了3000多家用人单位,发现不少用人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
。为督促用人单位诚信用工、守法经营,10月1日,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规定》: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重大违法用人单位及其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可随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职介机构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公布期限为1个月。对公布期满后仍不纠正的,可继续公布,直至其纠正为止。

  哪些属于用人违法行为?《规定》中列举出九大类,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非法使用童工、没有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都在其列。公布的内容则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地址、登记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违法事实简要情况等。

  (据新华社电)(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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