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南京市办网吧仍需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7:12 扬子晚报

  本报讯近日,家住南京新门口2号的乐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询问:最近,他听说办网吧不再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了。不知道这个消息是否属实。他还想问一下,眼下办网吧需要哪些手续。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南京市文化局的同志。据该局主管此项业务的许家明告诉记者,办网吧不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误传,绝对没有此事。

  许先生说,眼下,办网吧仍然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今年年底到明年,南京市网吧总量将控制在1000家以内。今年年内将新发展网吧106家;其中,市区100家,溧水县4家,高淳县2家。申办条件是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还需要符合下列要求:

  场所位置距中、小学直线距离不得小于200米;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房)、住宅院内和违章建筑内开设网吧。新设立或即日起变更经营场所的网吧,内设电脑不得少于100台,每台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

  公开受理申办时间为2005年12月6日至7日。(耿志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