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大出台“新规” 教师上课打手机算“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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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7:24 东北新闻网 | |||||||||
晨报讯(记者何骞)课刚讲到一半,突然老师的手机响了,老师毫不掩饰地拿起电话就讲,冷了坐在台下众多学生的场…… 这种现象今后在沈阳工业大学将属于教学事故,该校日前出台了《本(专)科教学工作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简称“新规”),在“新规”中,教师讲课时打手机将属于三级教学事故。
校方:上课打手机不尊重学生 在“新规”出台前,该校曾在同学们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同学们对于教师上课打手机表示反感。 “新规”并非对“犯规”教师“一棒子打死”,按照规定,教师上课打手机被学生举报后,校方要在层层审核后才会慎重做出处理意见。在此期间,教师则可提出申诉,即便是当事责任人接到处理意见通知书时,还可以提出二次复审的要求。 程序上的慎重是为了保证处罚决定的公正与力度,按照该校的规定,教师上课打手机属于三级教学事故,责任教师年度考核不能评上优良,并扣发其当年被聘任岗位半个月的岗位津贴。 教师:利弊反应不一 对于“新规”,沈阳工业大学的教师反应不一。该校一位文法学院的教师说,“其实这个规定只是一个底线,是教师上课时的一个最基本条件,并且在操作层面也非常的简单,我们可以接受。” 不过该院另一位女教师则认为,“这种做法有些极端,是对教师的不尊重。”在她看来,上课打手机只是极个别教师的个体行为,现在校方将其纳入教师日常教学事故管理范畴之内,有些“小题大做,是对大多数教师职业道德的不信任”,同时还会激化学生对此种行为的反感,“一旦学校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偏差,会让教师在学生面前很尴尬,反而不利于日常教学的展开。” 学生:担心举报老师后遭“报复” 在采访中,该校更多的大学生表示,如果老师能够尊重学生,学生会更加尊重老师,不会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利”。 该校信息学院的一位王姓同学认为:“我们只是反感老师上课打手机这种不尊重学生的行为,并不是对老师不尊重,如果老师能够充分尊重我们‘上课’的权利,我们决不会胡乱编造滥举报。” 其实不光是老师有顾虑,一些学生同样有自己的“想法”。该校外语学院的一位同学说,“新规”虽然规定得很具体,可是它有一个前提就是需要我们进行举报,而怎样对举报人进行保护、被举报教师会不会在考试时对我们进行报复,则都需要在今后进一步细化,“否则我可不会去举报”。 教师应具备服务意识 沈阳工业大学做出“教师讲课打手机算教学事故”的规定的立场与初衷是什么?本报专门采访了该校教务处处长刘艳秋教授。 华商晨报:基于什么理念做出这种规定? 刘艳秋:如今的大学教育环境,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已不再仅仅是简单的“教”与“学”,学校也不再是简单的“教育机器”,它更应该体现出一种以学生为本的服务型取向,这就要求教师应该更具备服务意识,正因如此,我们才要求教师不能在上课时打手机。 华商晨报:出台“新规”目的又何在呢? 刘艳秋: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教师精力外流。现在一些老师在外面有业务,课上来电话,有时候就是为了联系业务,这对绝大多数听课学生是一种不公平。每一个环节我们都是在参考相关文件后做出的,确保教师和学生的利益可以兼顾。本报记者何骞 ( 华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