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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安监联手整治营运客车 违规司机要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8:06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记者昨天从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遏制营运客车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并结合“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方联手,从本月起至2006年2月20日,在全市开展营运客车专项整治活动。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资格;车辆安全状况和
驾驶人资格认定;客运企业、车辆以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车辆无证无照运输和动态监管;营运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超车、酒后驾驶以及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车辆、非法站外组客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行为;有安全隐患的营运客车途经路段等。

  重罚超员超速

  专项整治按照“从严、从严、再从严”的要求,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对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营运客车驾驶人一律拘留15天;对营运客车车况不良影响安全行驶、19座以上营运客车未安装行车记录仪、GPS或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对营运客车驾驶人在记分周期内满12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一年内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的,除对行为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责令企业一律将其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解聘,运输企业两年内不得再聘用;对交通安全不重视、安全责任不落实、对驾驶人安全教育不严,一年内发生三次超员20%以上或两次超员50%以上的,一律停止该班线营运,并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该客运线路经营许可。

  曝光违规司机

  

  各地公安、交通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平台,对营运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和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超车、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公安机关要每月将上述信息通报交通、安监部门,由交通部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和驾驶人转入“黑名单”库。对列入“黑名单”库的驾驶人,省内道路运输企业两年内不得予以聘用,凡擅自聘用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聘用单位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对一年内两次列入“黑名单”库的运输企业,责令企业进行为期3至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缓该企业发展客运线路经营资格。交通、公安、安监部门每月将在市级主要报纸上公开曝光“黑名单”库内的客运企业。

  鼓励群众举报

  

  交通部门对营运客车规模达不到20辆的企业不发放“省际包车”牌,对安全工作不落实、疏于管理,营运客车频繁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地区和单位,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对营运客车途经的临水、临崖和高落差的危险路段必须安装刚性防护栏或防撞墙等安全设施,加强对不具备夜间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公路的安全管理。交警将对中小学校的校车、接送车也要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并督促学校强化安全教育。同时建立群众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乘客和其他群众对营运客车行驶途中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向公安、交通等部门举报。经查实营运客车确实存在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根据违法行为程度不同,对举报人给予50元至500元的奖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举报投诉电话:96520,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报投诉电话:122。(记者 梁建国 通讯员 耳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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