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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国家人权宪章》通过强调生存权、发展权、教育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8:13 荆楚网-湖北日报

  据新华社帕塔亚(泰国)11月22日电 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六届年会22日在帕塔亚闭幕,会议通过了亚洲人权史上前所未有的《亚洲国家人权宪章》,强调生存权、发展权、教育权。

  《宪章》说,经济、社会、文化、公民和政治权利是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的权利。各种人权都应给予同等重视。人民应有权决定其国家政治体制,控制和完全利用其国内资源
以及自由追求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宪章》强调,在人权问题上的相互理解、对话和真诚合作对于在区域和全球范围内充分而有效地促进和保护人权是至关重要的。在实现人权的过程中,应进一步强调人权的普遍性、客观性和非选择性,要避免双重标准和使人权问题政治化。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率团出席了本届年会,并在年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发表主旨讲话。

  亚洲议会和平协会是由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主权国家议会组成的地区性议会组织,于1999年9月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成立。协会的宗旨是发展亚洲国家间和议会间友好合作关系,促进亚洲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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