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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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42 河北日报 | |||||||||
除邢矿外,全市所有煤矿、地下开采的非煤矿山以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本报讯(记者刘秀礼、董广顺)邢台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把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该市11月19日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21日召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动员会,同日印发了《邢台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进入11月份以来,邢台市连续两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市委、市政府认真总结教训
为此,邢台市决定从11月21日到明年2月底,用一百天的时间,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整治期间,除邢矿外,全市所有煤矿、地下开采的非煤矿山以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所有停产整顿企业到一定期限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一律关闭。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指挥部政委由市委书记董经纬担任,指挥长由市长姜德果担任。沙河市、邢台县、内丘县、临城县、隆尧县、桥西区的县(市、区)长要亲自分管矿山安全。 整治的目标是:减量、整合、严管、提高,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提高一批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高危企业。最终建立安全、合法、规范、科学的矿业开采秩序和安全生产秩序,预防特大事故,避免重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发生。 邢台市规定,证照齐全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死亡人员依法进行赔偿和缴纳事故罚款外,政府再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处以经济处罚:煤矿、非煤矿山(地下开采)、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每死亡1人,分别处以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罚款。 市委主要领导在两次会议上反复强调,领导思想隐患是最大的事故隐患,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首先是抓领导思想隐患的整改。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县(市、区)、乡镇一把手引咎辞职制度;对违规违法矿井生产提供电力、资金、运输、物资的,严厉追究连带责任,做到釜底抽薪。 鼓励社会各界举报非法矿井、借整改之名擅自生产的矿井、官商勾结等不法行为,最高奖励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