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禽流感违纪失职 海城市处分7名党员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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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44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沈阳11月22日电(记者陈光明)辽宁海城市纪委日前决定,对在防控禽流感工作中出现的4起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并对涉及到的7名党员干部给予处分。 近日,由海城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成立的11个防控工作督察组前往海城市29个镇区,对各镇村的防控禽流感措施进行全面督察。
12日,督察组在海城市动监局高坨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督察时发现,该站正向过往车辆收取消毒费。随后,督察组查明,从11月5日开始到12日中午,该站借用防控禽流感检查站的名义,已向41台车辆收取了600元消毒费。海城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该站站长侯彦波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海城市甘泉镇宝石山村一养鸡大户从11月6日开始发生大量鸡死亡,由于负责疫情收集的该镇畜牧助理于君泽监督不到位,镇兽医站站长李世鹏未亲临现场或安排其他专业人员监督处理,村党支部副书记刘付权在前期调查家禽种类、数量过程中,没有按照要求逐户到栏排查,导致该养鸡户家中的鸡存栏底数和死亡数不清。之后,3人对死鸡的深埋处理又未进行监督检查,导致死鸡被随处乱扔。海城市纪委决定给予于君泽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李世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刘付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还有三名村干部因防控失职被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