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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我国将征物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54 宁夏日报

  据《新京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19日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上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其中包括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有关专家认为,此举可能导致居民在未来5年内出现房屋买得起住不起的情况。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
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据估算,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

  实行“物业税”制度后,土地的使用要定期进行评估。从理论上说,征收物业税,会使土地初始价格比较低,但是每年都要承担一定的物业税,物业税成了未来的预期收入。而业主所拥有的房产会由于基本设施的变化而升值,从而物业税也会跟着提高。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开征物业税后,大批本来家庭经济实力不强、只是因为购房“门槛”降低了而购置房屋尤其是使用银行贷款按揭的购房者,出现“买得起房住不起”的情况将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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