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一政协高官杀妻受贿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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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1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泸州市中级法院21日下午对原泸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胡登举涉嫌杀妻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胡登举杀妻事实成立,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胡登举在故意杀人犯罪中,虽然作案后清理了现场,制造了无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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