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决定从明年起还房贷3次逾期 取消利率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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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1:4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11月23日消息(记者陈代泽) 重庆市中行、建行等11月22号透露,从明年1月1号起,对个人房贷执行的具体利率,主要参考贷款者还款的信用状况:如果按揭购房者累计3次逾期不还款,不能享受到基准利率下浮10%的房贷利率优惠。 今年3月17号,央行上调房贷利率,同时宣布银行有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即执行基准利率还是优惠10%,由银行自定。
光大、浦发等银行称,贷款者只要按时还款,明年1月1号起贷款都将享受优惠利率。 中行也称,总体上,都将执行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再优惠10%的政策,以5年期以上的房贷为例,个人房贷基准利率为6.12%,优惠利率可下浮10%,即5.508%。但如果贷款者出现多次逾期不还款的情况,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银行将考虑取消优惠。 建行和中行的举措一样。建行称,如果房贷逾期3次不还款,则取消优惠。据了解,每年的1月1号,银行都会对房贷部分政策进行微调,比如是否继续执行优惠利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