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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商品价格未有异常波动 规定饮用水等以20日价格为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2:11 黑龙江日报

  本报22日讯今日,哈市公布了临时停水的通知后,市民争相购买饮用水,个别商贩借机抬高水价。今日省、哈市物价局联合出台文件规定,饮用水及其相关产品必须以11月20日价格水平为准,对借机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从严查处。省、市物价部门将密切监控市场价格动态,并接受群众举报。物价部门公布了举报电话,省物价局:82612358;哈市物价局:12358。

  今日,由省、哈市物价局检查人员组成的六个检查组,分赴全市七区,共检查沃尔玛、家乐福、道里菜市场、南极、大安商厦等26个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从饮用水、饮料、牛奶等几种主要检查商品的价格看,基本未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现象。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超市瓶装饮用水已经脱销,部分牛奶买五赠一的优惠政策被取消。个别商家由外地新进的饮用水价格略有上涨。在南极批发市场,检查人员发现部分摊床出售的娃哈哈纯净水(每箱24瓶)原价为20元/箱,但今天却卖到30元/箱;道里区大安商厦出售的康师傅冰红茶每瓶比平时涨价0.5元。

  在检查中,商家普遍表示目前饮水价格控制在与20日相同的标准有难度,主要是由于外地水大量进入哈市市场,涉及运费问题,另外,一些供应商也借机涨价。哈市物价局检查人员表示,为确保市民饮用水及相关商品的价格稳定,要求所有商服网点必须以11月20日价格水平为准,随意涨价将依法严处。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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