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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惩用恐吓手段强迫拆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2:3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 北京市建委11月初下发了《关于加强拆迁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拆迁现场必须坚持文明施工的原则,对已签订拆迁协议并腾空的房屋实施拆除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对现场未签协议单位和住户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不良影响,“严禁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碍交通及上门骚扰
、砸门破窗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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