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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减轻购房压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4:27 海峡网-厦门晚报

  住房公积金提高了职工购房支付能力,推动着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提高。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何用好公积金,服务职工,公积金中心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条件下,创新思维,积极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新举措。

  按以往的做法,职工只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购房首付款。公积金中心考虑到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大多并不富裕,站在他们的角度,积蓄多年的
公积金无疑能解购房首付款的燃眉之急。

  从今年9月1日开始,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可用住房公积金交首付房款。职工可以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公积金转给售房单位抵作房款,减轻了经济压力,这项政策的实行得到了购房职工的普遍欢迎。

  今年中心还采取措施,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规定夫妻双方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还贷的,今后再办理同一账号还贷时不用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不用再提供死亡证明;外地户口职工,暂住证代替就业证等。

  咨询途径的畅通便捷、为民维权的尽心尽力、便民措施的推陈出新,点点滴滴,小事见真情。

  正因为把群众的小事当大事来办,解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公积金管理越来越贴近职工的心。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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