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捐赠可免税市民多不知 捐赠者很少主动索取凭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4:39 龙虎网

  【龙虎网讯】近日,民政部指出“推动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将成为未来5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国税法早就有关于慈善捐赠可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规定,但绝大部分南京市民并不知道捐赠免税这回事。

  个税免税额在30%以内

  早在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就规定在个人所得税缴纳过程中,如果将需要缴税的那部分所得的30%以内用于捐款,则这部分所得不计入收入当中,相当于免税,但超出部分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月收入5000元为例,应缴税的部分为3400元,如果其中的1000元用于慈善捐款,则只有24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南京市地税局征收分局税务人士特别提醒,捐款金额可以在个人税前收入中部分或全部扣除,但应有捐款的合法凭证才可进行扣除。举例来说,王小姐11月初领到这个月工资5000元,本月底向南京红十字会捐款500元,并领取了由财政部门专门印制的收据和捐赠证书。根据免税政策,王小姐可以将红十字会提供的捐款收据交由单位的会计,由会计在12月个人所得税申报中进行代扣代缴,这要比退税手续简单快捷得多。经过抵扣,王小姐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1600-500)X15%-125=310元,比平时月份少缴75元。

  实际获益者不多

  虽然免税制度鼓励个人捐赠,但事实上很少有捐赠方在乎是否免税,更谈不上主动索取凭证,而接受捐赠机构也没有积极主动地落实免税政策。南京一家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就表示,他们对于捐赠者主要采取的是精神上的鼓励和表彰。

  市民唐女士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东南亚闹海啸的时候,单位倡议每个员工捐款,大家都掏了50或100元,但谁都没听说免税这回事,到手的工资还和原来一样。税务人士解释说,像唐女士这样“掏的现钱”实际上是“税后收入”,在单位没有提供合法捐赠凭证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是不会进行免税调整的。“这种情况很普遍。员工可以要求单位在和接受捐赠机构接触时,主动索要凭证,并在次月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中提供给税务部门”,南京地税相关负责人表示,“但受类似好事不留名等传统习惯的影响,以及复杂的手续问题,必须重新制作每个捐赠者当月的工资收入,不少单位都因此忽视了这点。”

  企业捐赠有三种情形

  和个人捐赠一样,企业捐赠同样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当然也应有捐款的合法凭证才可进行扣除。区别在于,根据捐赠对象的不同,企业享受免税优惠的比例也不同。同样是捐赠,为什么还区别对待?税务人士解释说,现在企业捐赠用得最多的是第三种情况,既可以使企业在社会中树立起良好的公众形象,又可以起到降低税负的作用。但某些公益性捐赠毕竟不同于慈善捐款,不排除关联企业转移税款的可能,因此为了抑制税款流失,税法对此作了严格区分。

  例如,某企业在年终决算时,按税法计算出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如果该企业向中华慈善总会捐赠15万元,那么企业最终需要申报纳税的应税所得额为85万元;如果向中山棱、总统府捐赠15万元,年度申报纳税额则为90万元,因为这属于第二种情况,捐赠款中只有10万元在免税范围内,剩下5万元仍按正常情况缴税;如果企业向一家公立医院捐赠15万元,其中只有100万元x3%=3万元属于免税范围,其余12万元正常缴税。因此在实际生活中,捐赠企业通常进行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既赢得了企业美誉度,又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避税目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