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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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6:45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明报道:昨日,记者从江西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制定了《江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需要联合应用的,只能选用两种一线抗菌药物,且必须 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医师签字,严禁三种抗菌药联合应用。同时,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使用抗菌药物作预防用药;不得随意选 用广谱抗菌药物、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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